13683316786
客服在线时间:8:00-22:00
首页 > DNA知识 > 相关知识 >

丈夫要做亲子鉴定妻子拒绝 法院推定孩子非亲生

    妻子王某未经丈夫葛某同意,擅自变更孩子姓名,丈夫要求进行亲子鉴定,妻子以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由拒绝配合。近日,安庆市迎江区法院审结一起离婚纠纷案,因王某拒绝配合进行亲子鉴定,法院依法推定孩子与葛某不存在亲子关系,判决准许王某、葛某离婚,孩子由原告王某抚养。

  法院经审理查明:2009年10月10日,王某、葛某登记结婚。次年1月27日,王某生一子取名葛某乙。后王某为葛某乙申报户口时,将“葛某乙”变更为“王某乙”。婚后,因葛某常年在外地工作,对王某及王某乙照顾不周,导致王某起诉要求与葛某离婚,法院考虑到葛某有意愿改善夫妻关系且不同意离婚的意见,于2014年6月3日作出民事判决: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。

  现原告王某再次起诉要求与被告葛某离婚。被告表示同意离婚,但对王某乙与自己是否存在血缘关系产生质疑,提出亲子鉴定申请。原告以作亲子鉴定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由拒绝配合,导致亲子鉴定程序终止。经调解,原告虽然主动放弃要求被告承担孩子抚养费,但被告坚持己见,致协商未果。

  法院认为,王某乙系原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生的子女,被告有权申请亲子鉴定,原告作为王某乙的监护人,应当予以配合,以便澄清事实。在原告拒绝配合,导致亲子鉴定程序终止的情况下,依据法律规定,可以推定被告与王某乙不存在血缘关系。

声明: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.
阅读 ()
  • 专注亲子鉴定十年

    行业早期DNA检测研究团队

  • 引领无创亲子鉴定技术

    上万个SNP位点的质控标准

  • 免费解读报告

    共同探索人类遗传的奥秘

  • 专注细胞鉴定十年

    多家科研院所长期检测服务

  • 科研级和工业级检测

    STR分型检测技术培训和解决方案

Copyright 2012-2020 qinzijianding.cn 版权所有:北京科鉴基因中心(华科鉴联基因科技(北京)有限公司) 京ICP备12051704号-6

声明:本站部分信息图片来源于互联网,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敬请告知网站地图.sitemap

  • 在线咨询

  • 座机

  • 微信